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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研科技: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2-04-01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参加
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公司的定期报告
进行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各
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监察,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职能。现报告如
下:
       一、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管理情况的评价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为出发点,认
真履行职责。2021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公司董
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没有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了
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没有违规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共召开了 11 次监事会会议,并完成监事会的换届
选举工作。其中,第二届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各位监事认真审议议案,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具体情况如
下: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关于购买不动产
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 2021 年度公
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拟签署采购协议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提前赎回“精研转债”的议案》、《关于拟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有损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
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和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公正、公开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符合市
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关联交易,公
司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计、评估及其他程序,交易价格基于评估结果协商确
定,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涉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交易拟与
交易对方签署的收购协议的内容及形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一
般的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8,500 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
总额 8,500 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
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收购是为了
推动公司的战略发展,有利于拓宽公司的业务范围,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
整体利益。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出售资产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
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
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
   (七)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于 2021 年
9 月经职工代表大会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确保了监事会工
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股东代
表监事 2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八)可转债情况
    报告期内,“精研转债”触发《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同意行使“精研转债”提前赎回权,“精研转债”赎回日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为全部赎回,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度,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继续致力于监督和促
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查阅公司财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审查公司财
务活动情况。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