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4-2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精研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胜可 联系电话:0531-6888922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硕 联系电话:010-5901398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8次
未现场列席,已事先审阅历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4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对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的关注函之保荐机构核查意
见》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2021 年收购的子公司安特信未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实现业绩承诺,2021 年末计提
商誉减值 8,397.51 万元。
1、2021 年 3 月,精研科技收
购安特信 60%股权。因宏观不
利因素和内部管理两方面原
因,导致安特信未能实现业绩
承诺。公司在 2021 年末进行商
誉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关商誉减
值 8,397.51 万元。关注安特信
的后续经营情况变化,以及进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步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2、根据收购安特信的《股权转
让协议》,交易对方应支付上
市公司相应业绩补偿款,支付
期限为《专项审计报告》公告
后 20 个工作日内。目前,公司
正在协议约定时限内,就相关
事项与交易对手方正常磋商
中。关注赔偿事项进展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人、主要股东及董监高的股份
管理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无 不适用
2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
是 不适用
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2021 年 11 月 1 日,原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违规
减持公司股票 1,500 股,导致出
现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规减持
公司股票的情况,违背了其在首
次公开发行时作为持股 5%股东
2.公司法人股东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 出具的有关减持的公开承诺。
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 否 2021 年 12 月 1 日,创研投资收
承诺 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
苏证监局关于对常州创研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
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事后创研投资积极主动向
公司董事会进行检讨,同时已将
本次违规减持所得收益 73,710 元
全额主动上缴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邬均文关
是 不适用
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4.公司监事施俊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关于股份锁定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
是 不适用
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7.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
是 不适用
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
是 不适用
行股票并上市涉及的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承诺
1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同业竞争的承诺
1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承诺
1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3
资产占用的承诺函
1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是 不适用
人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4.公司关于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
是 不适用
承诺函
1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是 不适用
公司债券涉及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
是 不适用
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的承诺
17.公司现任高管许明强及其他交易
方陈明芳、严伟军、何浪关于深圳 是 不适用
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
1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明
喜、黄逸超,以及其他交易方金文
英、常州瑞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 限 合 伙 ) 、 徐 天 敏 、 PARK 是 不适用
HYUNG DON、金文慧、游明东、
刘惠芬关于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
公司的业绩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胜可 李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