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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关于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2022-05-06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8,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特信”)60%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60%
股权的公告》。
    3、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与安特信的股东许明强、陈明芳、严伟军、何浪共
同签署完成了《股权转让协议》。
    4、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接到通知,安特信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5、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安特信完成了 2020 年度业绩承诺,2020 年度许明强、
陈明芳、严伟军、何浪(以下简称“转让方”)无需进行业绩补偿。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6、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的议案》。2021 年度安特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57,737,762.19 元,未实现 2021 年度业绩承诺。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
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当年度应补偿金额=(当年度承诺净利润—当年度实现净利
润)÷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股权作价,得出补偿金额
为 204,344,405.48 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上述转让方应承担的补偿金
额(如有),公司均有权在应付未付交易款中予以直接扣除”约定,公司有权针
对上述补偿款中的 9,000 万在应付未付交易款 9,000 万中直接扣除,剩余补偿事
项正在磋商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深圳市安
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的公告》。
    二、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特信 2021 年度的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后,已通过电话、线上会议等方式就业绩补偿
金额的支付方式及金额与安特信的原股东许明强、陈明芳、严伟军、何浪进行了
持续性的友好协商。
    由于本次业绩补偿款金额较高,且超过了当时安特信 60%股权转让的交易作
价,为维护安特信的管理团队稳定,并保证其业务及生产经营的长期稳定运行,
公司与安特信的原股东目前仍在就业绩补偿事项进行积极的磋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安特信的原股东尚未达成最终的业绩补偿事项解
决方案,公司将继续与安特信的原股东保持积极持续的沟通,以期尽快就业绩补
偿事项取得一个合法合规且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保证公司和各方利益的同时
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后续将根据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三、本次业绩补偿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业绩补偿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
[2022]第 020016 号),安特信 2021 年度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基于相关股权协议
约定的赔偿金额,公司依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 1 号》及相关会计准则
要求,已将尚未支付的股权款 9,000.00 万元确认为金融资产,剩余款项因不符合
资产确认条件未在账面确认。虽然公司为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已积极与安特信原
股东进行赔款安排的协商,推动业绩补偿款的解决事宜,但由于《股权转让协议》
相关条款计算得出的赔偿金额已超出安特信 60%股权的交易作价,且交易对方实
际收到的款项小于应当赔付的款项,因此,不能排除部分赔偿款存在无法收回的
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