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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研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2022-06-18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
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
贴公告公示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工作,本
次授予股票期权 89.28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2 月 4 日。
    7、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4.25 元/份调整为 45.04 元/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
由 892,800 份调整为 1,071,360 份。
    8、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 月 3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
贴公告公示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
无反馈记录。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
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0、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
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
整说明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5,559,860 股剔除
需回购注销股份 18,944 股为基数(即以 115,540,916 股为基数),向除上述需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合计派发 23,108,183.2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23,108,18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38,649,099 股。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5,193,217 股剔除
需回购注销股份 19,424 股为基数(即以 155,173,793 股为基数),向除上述需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
合计派发 27,931,282.7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31,034,75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86,208,551 股。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
股份拆细或缩股、派息、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三、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股票期权的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限制性股票的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调整结果
    1、股票期权的调整结果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因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4.25 元/份调整为 45.04 元/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由
892,800 份调整为 1,071,360 份。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根据上述调整结
果进行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的相应调整。
    (1)因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P=[45.04-0.18]÷(1+0.2)=37.38 元/份
    (2)因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如下:
    Q=1,071,360×(1+0.2)=1,285,632 份
    2、限制性股票的调整结果
    (1)因 2020 年、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
格调整如下:
    P=[(27.13-0.2)÷(1+0.2)-0.18]÷(1+0.2)=18.55 元/股
    (2)因 2020 年、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
量调整如下:
    Q=[850,300×(1+0.2)]×(1+0.2)=1,224,432 股
    注:如上述股份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尾数差异,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是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进行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后,公司实施了 2020 年
和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
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作废、归属及
行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次归属的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行权的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行权的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作废、归属及行权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及数量调整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调
整、部分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相
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
价格及数量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及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部分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