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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研科技: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2-08-09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4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监事施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持公司 386,1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比例 0.25%)的监事施俊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减持数量不超过 96,525 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且连续 90 个自然
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
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
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收到监事施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
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8 月 7 日,监事施俊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
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7 日,监事施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施俊先生
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此外,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5,193,217 股变更为 155,173,793 股,施俊先生持股
股比被动增加 0.00003%。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施俊先生持股数量由
386,100 股变更为 463,32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55,173,793 股变更为 186,208,551
股。
    因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归属股票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上市,公司总股
本由 186,208,551 股增加至 186,615,997 股,施俊先生持股股比被动稀释 0.000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当时公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司总股本    股数
                                                                    股本比例
                                    (股)       比例     (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386,100      0.25     463,320      0.25

  施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6,525       0.06     115,830      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9,575      0.19     347,490      0.1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施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施俊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
    3、截至公告日,施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
   4、施俊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告知。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