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新建消费电子精密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 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35,290,222.09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 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 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5 号)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70 万张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7,000.00 万元。2020 年 12 月 9 日,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5,443,396.23 元后将人民币 564,556,603.77 元全部汇入公司于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分行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内(账号:1001290000001761)。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5,443,396.23 元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为人民币 564,556,603.77 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562,366,385.78 元,未支付 的发行费用 2,190,217.99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 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验字(2020) 第 020020 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21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修订后的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3 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与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金额为 35,290,222.09 元。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专用 初始存放金额 存款方 银行账号 存款余额(元) 号 投资项目 账户开户行 (元) 式 新建消费电子 南京银行股份 100129000000 1 精密零部件自 有限公司常州 564,556,603.77 活期 35,290,222.09 1761 动化生产项目 分行 合 - - 564,556,603.77 - - 35,290,222.09 计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含理财 收益及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节余金额(含理 节余金额(含理财收 财收益及利息收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实际投 益及利息收入) 入)占募集资金 号 投资项目 资金额(元) 资金额(元) (元) 承诺投资金额比 例 新建消费电子 1 精密零部件自 562,366,385.78 533,676,212.96 35,290,222.09 6.28% 动化生产项目 合 - 562,366,385.78 533,676,212.96 35,290,222.09 6.28% 计 注: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564,556,603.77 元扣除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237,387.81 元 和截止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时点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952,830.18 元后,为募集资 金承诺投资总额 562,366,385.78 元。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 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同时结合国内外行业发展情况,从项目的 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控制预算及成本。 此外,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 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 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消费电子精密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 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 (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35,290,222.09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 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 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承诺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消费电子精密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活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消费电子精密零部件 自动化生产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与募 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