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研科技”)的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精研科技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5 号)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7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7,000.00 万元。2020 年 12 月 9 日,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443,396.23 元后将人民币 564,556,603.77 元全部汇入 公司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内(账号: 1001290000001761)。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5,443,396.23 元后,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564,556,603.77 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562,366,385.78 元,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190,217.99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验字(2020)第 020020 号”验证报 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70,000,000.00 减:2020 年度支付发行费用(注 1) 5,443,396.23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564,556,603.77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注 2) 204,695,355.91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80,393,631.09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手 4,104,615.50 续费净额(+)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6,439,443.95 支付的发行费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 34,000,000.00 加: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手续费净额 1,980,902.70 (+) 募集资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应结存余额 5,113,691.02 募集资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结存余额 5,113,691.02 差异 — 注 1:2020 年度支付发行费用为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443,396.23 元。 注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4,695,355.9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3,457,968.10 元,置换已支付发 行费用 1,237,387.81 元,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核字(2020) 第 020036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6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21 日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修订后的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7 日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3 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与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本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保荐机构应定期 或不定期对本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例行性现场检查,必要时可 以进行专项调查)。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存储方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式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存 1001290000001761 564,556,603.77 5,113,691.02 司常州分行 款 合 计 564,556,603.77 5,113,691.02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兴华 核字(2023)第 020015 号),报告认为:精研科技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 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相关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等多种形式对精研科技募集资金 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精研科技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562,366,385.7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439,443.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9,338,212.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已变 项目可 更项 截止期末 项目达到 截止期末累 截止报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累计实现的效 到预计 否发生 (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 用状态日 的效益 (2) 益 效益 重大变 部分 =(2)/(1) 期 化 变 更) 承诺投资项目 新建消费电子精密零部件自动化 562,366,385.7 2025 年 4 否 562,366,385.78 46,439,443.95 529,338,212.96 94.13 -93,065,868.16 -45,745,203.56 否 否 生产项目 8 月 30 日 562,366,385.7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62,366,385.78 46,439,443.95 529,338,212.96 94.13 -93,065,868.16 -45,745,203.56 8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562,366,385.7 合计 562,366,385.78 46,439,443.95 529,338,212.96 94.13 -93,065,868.16 -45,745,203.56 8 2022 年度,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动的大背景下,受海外大客户设计变更、供应链管理策略、终端需求下降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项目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后续需求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公司对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的相关专用设备及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 2022 年全年业绩形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成较大冲击,导致项目未达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4,695,355.9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3,457,968.10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237,387.81 元,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换情况 通合伙)以“中兴华核字(2020)第 020036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204,695,355.91 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信息披露: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0-196。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单 管理的情况 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针对上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 34,000,000.00 元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为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监管银行,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1001290000001761 账户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113,691.02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注 1:新建消费电子精密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从 2020 年 5 月开始建设,2021 年 5 月开始生产,预计 2025 年 4 月达产。 注 2: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564,556,603.77 元扣除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237,387.81 元和截止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时点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952,830.18 元后,为募 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562,366,385.78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04,695,355.91 元加上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783,477.58 元,减去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237,387.81 元和募集资金置 换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支付发行费用 801,886.79 元后,为 2020 年度投入金额 209,439,558.89 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73,610,153.51 元,减去支付发行费用 150,943.39 元,为 2021 年度投入金额 273,459,210.12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