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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研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研科技”)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归属条件,且
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刘朋飞、黄雷、张玲、华能因个人原因离职,激
励对象夏仕健因违反公司相关制度导致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
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397,121 股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
贴公告公示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工作,本
次授予股票期权 89.28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2 月 4 日。
    7、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4.25 元/份调整为 45.04 元/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
由 892,800 份调整为 1,071,360 份。
    8、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 月 3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
贴公告公示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
无反馈记录。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
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0、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
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
告》,公司办理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归属股票数量为 407,446 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日为 2022 年 7 月 1 日。
    12、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14,250 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
为 2022 年 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2 月 3 日。
    13、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
告》,公司办理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归属股票数量为 61,440 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日为 2023 年 2 月 16 日。
     16、2023 年 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行权期内未行权
的 514,25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完成。
    17、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因违反公司相关制度导致公司与激励对象解除劳动关
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作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刘朋飞、黄
雷、张玲、华能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夏仕健因违反公司相关制度导致公司
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6,888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因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归属条件作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均为: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9.9 亿元,或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2.99 亿元。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首次和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归属条件,公司决定作废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50,233 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决定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尚未归
属的 397,121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归属条件,且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相关制度导致公司与其
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上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97,121 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不符合归属条件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
行作废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注
销及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0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注销及作废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