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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研科技:关于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关联董事王明喜先生、黄逸超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瑞点精密”、“常州瑞点”)及其股东王明喜、金文英、黄逸超、
徐天敏、PARK HYUNG DON、金文慧、游明东、刘惠芬、常州瑞点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框架协议》,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瑞点精密 100%的股权(最终以正式交易协议的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关联董事王明喜先生、黄逸超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或自筹资金 22,500 万元人民币收购瑞点精密 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股东
王明喜先生、黄逸超女士、游明东先生、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4、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与瑞点精密的股东王明喜、金文英、
黄逸超、常州瑞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天敏、PARK HYUNG DON、
金文慧、游明东、刘惠芬共同签署完成了《股权转让协议》。
    5、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接到通知,瑞点精密已在常州市行
政审批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方式
    (一)业绩承诺
    公司与王明喜、金文英、黄逸超、徐天敏、PARK HYUNG DON、金文慧、
游明东、刘惠芬、常州瑞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就常州瑞点进
行三年(2021-2023 年)的业绩对赌,转让方承诺,2021-2023 年度常州瑞点经营
业绩的业绩目标(承诺净利润)具体如下:
    1、2021 年度公司业绩目标为 1,400 万元人民币;
    2、2022 年度业绩目标为 2,100 万元人民币;
    3、2023 年度业绩目标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业绩目标是指常州瑞点当年度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
净利润。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会计年度结束时,受让方将聘请合格会计师事务所
对常州瑞点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 审计报
告》,《专项审计报告》中常州瑞点的财务报表编制应按照届时受让方执行的有
效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适用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常州瑞点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
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应根据《专项审计报告》为依据确定。
    (二)补偿方式
    若常州瑞点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转让方应按持股比例向受
让方予以现金补偿。转让方就上述业绩承诺未达标情形下对受让方的补偿义务承
担连带责任,以交易款为限承担连带补偿责任。具体如下:
    1、若常州瑞点业绩承诺期间的当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
但不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 80%,则转让方在当年度暂无需进行补偿。
    2、若业绩承诺期间的任一会计年度,常州瑞点当年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度
承诺净利润的 80%,则转让方应在当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在上市公司指定媒体披露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支付现金补偿。补偿金
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度应补偿金额=(当年度承诺净利润-当年度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
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股权作价。
    3、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若常州瑞点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累
计承诺净利润的,转让方应继续向受让方承担业绩补偿义务,三年业绩承诺期间
各年度已履行补偿义务的部分应当予以扣除,扣除后不足 0 的,已补偿部分应予
以冲回。业绩承诺期满后,业绩补偿金额(如有)按以下公式确定:
    应补偿金额(下称“补充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总和×本次交易股权作价-转让方已补偿金额
    转让方应在 2023 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在上市公司
指定媒体披露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一并向受让方支付 2023 年度单年度应补偿金
额(如有)和补充补偿金额(如有)。
    转让方就上述业绩承诺未达标情形下对受让方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2022 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 020440 号),2022 年度瑞点精
密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4,759,128.42 元,超过了瑞
点精密 2022 年度业绩承诺(业绩目标)2,100 万元,2022 年度转让方无需进行
业绩补偿。
    四、备查文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
告》。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