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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隆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5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18-053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许泉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绿洲、嘉兴
鼎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翔、陈杭娟、文仕明、胡芳、张雅荃、
李才斌、王齐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浙江欣网卓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陈绿洲、嘉兴鼎顺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翔、陈杭娟以及嘉兴鼎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其他合伙人文仕明、胡芳、张雅荃、李才斌、王齐签署《杭州万隆光电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绿洲、嘉兴鼎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翔、陈杭
娟、文仕明、胡芳、张雅荃、李才斌、王齐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北
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4247 号《杭州
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涉及的浙江欣网卓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在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为 20,075.51 万元(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
为最终评估结果),在转让方陈绿洲、嘉兴鼎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郭翔、陈杭娟对浙江欣网卓信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业绩承
诺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各方同意浙江欣网卓信科技有限公司总体估值为
19,800 万元。据此,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1,880 万元受让浙江欣网卓信科技有限
公司 60%股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相关方签署相关文件,并根据实际需求聘请相关中介机
构为本次交易服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
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浙江欣网卓信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包
括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外币贷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进口信用证开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办理
金融机构融资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目的具体贷款/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贷款/
授信的期限、具体贷款/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
他条件)仍需由公司与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
协议为准。
    为便于融资事项相关业务的办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总经理许泉海先生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融资事项,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
构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