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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隆光电: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9-04-0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隆光电
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廖妍华                 联系电话:0571-85063071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欣                   联系电话:0571-8506307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廖妍华、王祎婷、赵平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19 年3 月 18 日至 3 月 2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制度、任职人员名单、内
部审计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报告;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材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募集资金专
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
                                                    √
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
                                                    √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
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
司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
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
制度;取得关联方清单、定期报告、企业信用报告,结合财务报表、大额资金往
来等核查关联交易事项。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
                                                                 √
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
                                                                 √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的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实地查看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
                                                   √
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     √
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
                                                                 √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
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
                                                   √
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访谈公司财务总
监,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
                                                   √
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
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
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
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现场检查,公司存在以下事项:
    1、公司业绩预告 2018 年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
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广电运营商正处在调整投资结构的过渡阶段,公
司营业收入受此影响较上年同期有一定程度下降;二是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
客户集采招标,产品竞争压力大,拉低了行业的产品市场价格,导致公司综合
毛利率下滑;三是公司为提升产品竞争力积极投入研发,研发费用较上年有所
增加。
    2、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副总经理余兴洪的配偶蒋芳以集中竞价方式卖
出公司股票 25,000 股,交易金额 605,750 元。由于公司预约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披露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蒋芳卖出公司股票的时间发生在 2018 年第三季度
报告预约披露日前 30 日内,构成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8.17 条的规定。2018 年 10 月 25
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余兴洪出具了监管函。经核查,余兴洪及其配偶
已充分认识到上述事件的严重性,及时整改,认真学习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也将加强
内部管理,避免类似违规事件的再次发生。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廖妍华          方 欣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