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19-036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独立董事林鹏飞先
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所担
任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林鹏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
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
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之前,林鹏飞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万隆光电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
名刘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伟先生经公司股东
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
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伟先生简历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4 月 25 日
附件:
刘伟先生简历
刘伟先生,男,1970 年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
任金华市联运公司会计;金华市联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金华市检察
司法会计中心司法会计;金华天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金华中健联合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审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副所长。现任浙江中健
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金华中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拥有多年审计、验资、
财务咨询、工程审价从业经验。
刘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
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