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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光电: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根源2021-04-27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张根源)

    本人作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杭州
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万隆光
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做到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现就
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超过期间董事会
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2020年度,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了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
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本人认为,2020年度
公司历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议案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且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0年度公司历次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
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2020年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听取了与会
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4、《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1          2020/4/28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议案》
                                                      6、《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          2020/5/28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          2020/7/20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
                                                      意见》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4          2020/11/16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          2020/11/18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计
     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审计委
     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
     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
     控。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平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
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
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
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任职期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督促公司及时
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并要求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有效落实;积极学习相关新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加强对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方面知识的深入理解,
不断提升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详细了解
有关情况。经核查,我认为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
各项工作。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得到
有效执行,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最大程度防范风险发生。对于董事会形成的
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并及时汇报了工作进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在2020年度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
关文件,以期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0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0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三)2020年度,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四)2020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本着认真、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挥自己的专业
特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好的参考意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会
的客观、公正与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张根源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