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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隆光电: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9-08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9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


                                      1
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
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
理人(被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永联村,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
         2.0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募集资金总额和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 上市地点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
补措施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相关事
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议案》。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
    上述议案 2 需逐项表决。

    议案 1—12 属于特别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
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1.00                                                          √
                             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0                                                          √
                           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总额和用途                         √

    2.07                     限售期                               √

    2.08                 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3.00                                                          √
                         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4.00                                                          √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00                                                       √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6.00                                                       √
                              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00                                                       √
            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
    8.00                                                       √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
    9.00                                                       √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
   10.00                                                       √
                        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
   11.00                                                       √
                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相关事宜的议案》

   12.00        审议《关于同意要约收购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7 日 09:30—11:30,
13:3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0571-82565300)到公司。


                                      5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永联村建设四路 11695 号,杭州
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1241。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
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
到入场。

    5、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建设四路 11695 号 1 幢;

    联系人:郑静、姚震远;

    联系电话:0571-82150729;

    传真:0571-82565300

    电子邮箱:prevail@prevail-catv.com

    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7 日




                                     6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10
    2、投票简称:万隆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对同一
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致: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 股 数 :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
 1.00                                                        √
         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00                                                        √
         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总额和用途                                  √



                                            8
2.07    限售期                                          √


2.08    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3.00                                                    √
        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4.00                                                    √
        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5.00                                                    √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6.00                                                    √
        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7.00                                                    √
        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
8.00                                                    √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9.00                                                    √
        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
10.00                                                   √
        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
11.00                                                   √
        性股份锁定承诺相关事宜的议案》

12.00 审议《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议案》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后划“√”。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二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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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 15:00 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杭州万
   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71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如有)                                     (如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 17:00 之前送达、
   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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