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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隆光电: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1-076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许梦飞女士与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千泉科技”)、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立安民投资”)、付小铜及雷骞国于 2021 年 9 月 7 日签署了《杭州千
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付小铜、
雷骞国与许梦飞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及其附件,许梦飞女士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3,722,800 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总股本 20.00%)转让给千泉科技、立
安 民 投 资 及 付 小 铜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9 月 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正在办理
中。

       二、签订《补充协议》情况

    经各方协商一致,许梦飞(“甲方”)与千泉科技(“乙方 1”)、立安民
投资(“乙方 2”)、付小铜(“乙方 3”)及雷骞国(“丙方”)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基础上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第二条:本协议生效条件现变更为:“本次股份
转让协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生效:1、经本协议签署主体本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自然人情形下)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合伙
企业情形下);2、甲方自愿性锁定股份的承诺得到豁免。”

   (二)、各方确认,截至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股份转让协议》变更后的
生效条件已同时满足;《股份转让协议》将于本补充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

   (三)、本补充协议为《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一切与《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有不同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之外,《股份转让协
议》的约定仍然有效。

   (四)、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署主体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自然人情形下)
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合伙企业情形下)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正本壹式玖份,甲方执贰份、乙方各执壹份,丙方执壹份,
上市公司执壹份,其余报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和深交所等机构审批备案,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三、 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万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