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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隆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2-08-26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杭
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认真全面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就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发表相关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
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 2022 年上半年不存在
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违规对外
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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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关于终止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解除公司与特定对
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
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提出的。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雷骞国先生协
商一致,公司决定解除与雷骞国先生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并
就相关事项签署解除协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中,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过程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
案内容。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起为独立意见签署页】




                                   2
[以下无正文, 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董晓东(签字):




[以下无正文, 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健(签字):




[以下无正文, 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宁庆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