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26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收到了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
料,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解除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
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万
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之相关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具体如下:
一、经核查,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结合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及
公司的实际情况,经与中介机构深入沟通和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本次终止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鉴于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雷骞国协商
一致,公司决定解除与雷骞国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就相关事项签
署解除协议。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起为签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宁庆才:
孙 健:
董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