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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隆光电: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根源(已离任)2023-04-26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张根源)

     本人作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2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杭州
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万隆光
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做到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现就
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阅读董事会
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以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
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
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号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    2022/4/6
                 第十五次会议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3、《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7、《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   2022/4/13                   1、《关于更换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计
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
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
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
健全公司内控。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平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
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
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时
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
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任职期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督促公司及时
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并要求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有效落实;积极学习相关新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加强对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方面知识的深入理解,
不断提升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通
过电话和邮件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至任期结束期间,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
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三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四)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
生。

       本人已于2022年4月1日离任,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任职期间的情况汇报,公司
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张根源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