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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可瑞:关于与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18-02-27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18-012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
向性约定,为双方具体合作协议的指导性协议,本次合作具体事宜以后续实际签
署的协议为准;
2、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的投资规模及进展,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4、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书》涉及的项目用地,公司尚未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若最终未能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将影响《投资协
议书》的正常履行,因此该事项还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
瑞”)业务规模,加快公司产业布局,充分利用双方资源优势、科技优势、人才
优势,公司与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莘庄工业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莘庄工业区投资等事宜达成一致,

                                   1/5
近日双方签订了《投资协议书》。
    公司拟在莘庄工业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市英可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暂定
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新公司”),
注册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总投资 2 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以子公司的名义在上
海市莘庄工业区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约 22 亩工业用地,用于子公司产业园区
建设,最终中标价格为成交价格为最终竞拍价格。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 36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注册资本:18035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区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开发建设,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
自有工业厂房及商业用房的租赁,物业服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装潢
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建筑装潢材料、钢材、金属材料销售,商业贸
易,在航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莘庄工业区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于 1995 年 8 月批准成立的市级工业区[沪府
(1995)28 号],位于整个上海地理位置的中心,辖区面积 17.88 平方公里。莘
庄工业区园区各项基础配套完备,同时物流保税、外来员工宿舍等功能性配套齐
全,交通便捷,周围云集了上海市近众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职业教育基地。
莘庄工业区经济以现代制造业为主,主导产业:“五加一”,即重大装备、电子信
息、机电及汽车零部件、新材料及精细化工、生物医药和生产性服务业。
    本协议的签署对方为莘庄工业区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具备良好的履
约能力。
    公司与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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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市英可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总投资额:2 亿元人民币
    乙方按审批文件规定的方式及期限出资。
    2、项目选址及面积
    乙方新公司选址于莘庄工业区内东至春常路、南至维虹、西至用地红线、北
至用地红线约 22 亩工业用地(以项目实际情况和规划要求予以核定, 以房屋测
绘中心实测面积为准)。乙方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该土
地的 20 年使用权。土地部门对上述地块的评估价格为上网挂牌价,最终中标价
格为成交价格为最终竞拍价格。
    乙方保证在土地使用期内,新公司经营范围符合甲方工业区产业导向。
    3、项目建设及进程
    (1)按未来将签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有条款要求按
时开工、竣工、投产;
    (2)使用地块的建筑容积率上限为 1.7;
    (3)甲乙双方一致认为《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竣工”
是指总工程竣工。
    4、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道路、通讯、排水、供水、排污等至乙方地块相邻的规划道路,
并负责将土地平整至自然标高。
    (2)甲方应完成该地块的前期出让手续,并协助乙方办理获得土地使用权
的相关手续。
    (3)向乙方提供临时新公司的注册地。
    (4)协助乙方办理新公司注册手续的相关事宜。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提供其他的必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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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责任:
    (1)在相关合同签订后,立即着手办理新公司的注册手续。待项目建设完
毕后,即将新公司注册地址更改至本协议所述出让地块,并将此地块作为将来乙
方新公司的经营地。
    (2)保证新公司在经营期限内均在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内注册并在闵行区税
务局缴纳税金。
    (3)建筑设计方案可由甲方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协助设计,最终方案需
通过西区建设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方可实施。
    (4)在招聘生产人员时,在符合乙方新公司招工的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园
区内范围的待业人员。
    (5)保证新公司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规定。
    (6)保证房屋设计和建设符合莘庄工业区低碳节能环保要求。
    5、地块处置
    因乙方或新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其无法按约定开发经营,乙方或新公司应向莘
庄工业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乙方新公司根
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土地局和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权收回该
地块。
    6、其他
    自签订协议后一年内,甲方为乙方保留本协议上述所述地块。若乙方新公司
未能在本协议签署后的一年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仍需延长保留
地块,双方另行商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有利
于公司利用莘庄工业区的地理优势、人才优势及优惠政策等拓展华东市场,完善
公司产业布局。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提高经济效益,有效提升公司综合
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本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起
到积极作用。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公司与莘庄工业区的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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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架性、意向性约定,为双方具体合作协议的指导性协议,本次合作具体事宜以后
续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2、本协议涉及金额为估计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存在执行
金额与协议金额不完全一致的风险。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政府换届、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
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存在由于项目内容调整导致协议中的项目部分或全部
无法执行的可能性。
    4、本协议涉及的项目用地,需要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可能存在竞买
不成功而无法取得建设用地的风险。
    5、项目建设涉及工商行政部门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
复,存在审批无法获准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投资协议书》为原则性、框架性内容,本协议具体的合作项目仍需进一
步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的投资规模及进展,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具体合作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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