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公告2018-03-15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18-01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4 号文)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06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0.29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428,081,2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3,081,250.00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38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7]48300003 号)。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完成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 拟使用募
序 项目名 项目总
实施地 集资金投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号 称 投资
点 入额
深圳市
智能高
龙华新 《深龙华发
频开关 《深龙华环批
区福城 财备案
1 电源产 23,500 23,500 [2016]100350
狮径社 (2016)0056
业化项 号》
区核电 号》
目
工业园 7
号
不涉及生产,根
深圳市
智能高 据建设项目环
南山区 《深南山发
频开关 境影响评价分
中山园 改备案
2 电源研 7,500 7,500 类管理等相关
路 1001 (2016)0270
发中心 法规不纳入建
号国际 E 号》
项目 设项目环境影
城 E1 栋
响评价管理。
不涉及生产、建
不涉及生产、 设,根据建设项
其他与
建设,根据相 目环境影响评
主营业
关生产建设 价分类管理等
3 务相关 - 7,500 7,500
项目备案规 相关法规不纳
的营运
定,不需要备 入建设项目环
资金
案。 境影响评价管
理。
合计 38,500 38,500 -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新增总投资 23,500.00 万元,原计划租赁
深圳市龙华新区福城狮径社区核电工业园 7 号厂房,建筑面积共计 5,846.40 平
方米。“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设计建设期为 1.5 年,建设完成后第一
年达产 50%,第二年达产 100%。“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新增总投资
7,500.00 万元,原计划选址于原办公园区内。“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建设期设计为 1.5 年。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至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通过公司以自
有资金购置的约 7,592.39 平方米土地上实施上述项目,拟增加“智能高频开关
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
新能源基地内,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由 1.5 年变更为 2.5 年,即募投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4 月。同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和延期后,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重新开展环评等政府批复工作,推进办
理相关手续。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和延期完成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状况
和市场需求变化进行的适当调整。公司已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
理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该土地位于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
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经过多方研究论证,认
为原厂区和租赁厂房无法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要求,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于自有产权土地上实施有利于集中管理并节省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
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专项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不会对募投项
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完成日期延期的事项。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查,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完成日期延期事宜,
是基于项目实施具体情况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
形,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
生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并延期完成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并延期完成。
3. 保荐机构意见
英可瑞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智能高频
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和延期完成,未涉及募集资金的
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及延期完成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
响,且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变更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