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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可瑞: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1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财务与经营状况、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
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持续的监督,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法
定职权,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
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7 年公司共召开了三次监事会会议:
    1、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批准报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的议案》。
    2、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3、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参与竞拍深圳市龙岗区宗地编号为 G02203-0012 挂牌地块的议案》、《关于制定<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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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本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
事会认为:2017 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
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在公司董事、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
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本报告
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财务会计控制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
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
规违纪问题。
    报告期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4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0.29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28,081,25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43,081,25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00003 号)。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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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经核查,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无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
    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七)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
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7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 时
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2017 年度无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
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18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围绕公司经营战略,督促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
权益。
    (一)加强自身学习
    在新的一年里,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学习,
定期参加有关培训,不断积累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应有职能。
    (二)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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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经营风险公司经营状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
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持
续性,公司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前述各项重大事项,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
风险,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三)促进监事会工作规范化
    与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等协调配合,持续完善公司监督管理制度、监督
程序和相关评价机制。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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