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18-025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53,125,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英可瑞 股票代码 30071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邓琥 向慧 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国际 E 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国际 E 办公地址 城 E1 栋 11 层 城 E1 栋 11 层 传真 0755-26580620 0755-26580620 电话 0755-26580610 0755-26580610 电子信箱 zjb@szincrease.com zjb@szincrease.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电子行业领域中,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 司业务定位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核心部件产品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目前产品按应用领域划分,主要包括电 力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及系统、以及其他电源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 轨道交通、电力、通信、冶金、化工、石油,以及直流照明、激光设备等行业。 公司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品,按应用领域划分主要如下: (二)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及研发,掌握核心技术,一直专注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力 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技术领先、团队合作、客户满意、服务一流”的经营方针,坚持技术营 销、品质营销,行业营销,为细分行业市场提供核心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分为标准品及定制化产品,产品开发是根据客户需求分析、技术方案分析、市场竟争分析,进行 技术及研发人才储备。公司实施产品开发主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概念及需求分析阶段、项目立项及计划 阶段、产品设计及开发阶段、中试阶段。坚持自主研发的道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进行产品升级换代 并形成及掌握业内领先的核心技术,推动电力电子行业的发展。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供应链体系,主要依据公司生产计划、市场预测、产品订单等情况进行合理预计,下达采购 订单。采购订单经供应商确认后组织生产、送货。仓库根据采购订单及送货单对进料进行检验并对检验问 题进行反馈处理。对进料组织检验合格后办理正式入库;针对进料不合格,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经与 供应商沟通后,办理退换货等手续。 3、生产模式: 公司自主组织生产,主要采取客户订单与预测需求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往期销售 数据分析,围绕客户需求,以订单为导向,按照客户要求的性能、管理特性、产品规格、数量和交货期组 织生产。目前,软件烧录、整机装配、产品测试、老化及检测等环节均为自主完成,PCBA等工序采用外 协加工的方式生产。品质部对产品品质进行全面管控。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方式。直销模式可以减少公司与用户沟通的中间环节,与订单式生产形成配套,使公司 及时、客观地了解市场动态;同时,直销模式也有利于客户资源管理、技术交流、订单执行、交付实施、 货款回收等业务的开展。 在客户开发与维护方面,公司根据产品应用领域对该领域里的潜在客户实施专业跟踪,公司销售人员 及技术人员进行跟进,了解客户需求,及时提供公司产品和服务;同时,销售人员定期向客户了解并反馈 产品的使用情况,持续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及时提供新产品信息。公司已经形成了良好的销售覆盖体 系,与原有客户形成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新开拓客户持续增长。 (三)业绩驱动因素 2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495,152.89元,同比下降2.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84,231,784.24元,同比下降13.78%。公司业绩驱动 的因素包括国内产业政策、公司自身的竞争优势。 1、国内产业政策驱动 新能源汽行业的发展规模及速度与国家产业补贴政策紧密相关,这些产业政策对公司汽车充电电源产 品的市场需求及发展前景有着较大影响。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指出,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 充电需求建立较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可持续发 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充 电服务企业。 根据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于2015年10月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 (2015-2020年)》,未来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需求巨大,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 确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 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2016年1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相关政策明确提出要大力扶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产业链的发展,这为电动汽车充换设施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的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81.54%,较上年同期下降 3.10%。公司生产的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电动汽车充电电源系统产品的销售情况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发 展紧密相关,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充电联盟)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充电桩数量 达45万个,公共充电设施已基本完成新国标升级,2017年公共充电桩21万个,同比增长了51%。其中交流 桩8.6万个、直流桩6.1万个、交直流一体桩6.6万个。从2017年1月到2017年12月,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6054 个,2017年12月同比增长51.4%。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公司营业收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公司自身的竞争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电力电子行业的技术积累及细分市场经验积累,在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 电力操作电源产品上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竞争力。通过核心部件及系统性解决方案在新能源汽车、轨道 交通、电力、通信、冶金、化工、石油,以及直流照明、激光设备等行业有着领先地位。 (四)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 公司的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电动汽车充电电源系统。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通常划分为交流充电系统和直流充电系统。公司主要提供直流充电的核心部件及成 套系统。直流充电系统,俗称“快充”,指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可以为电动汽车提供 直流大功率电源的供电装置。直流充电系统主要用于公共场所,为电动汽车提供快充服务,包括新能源公 共汽车、新能源出租车、新能源物流车、新能源乘用车及新能源特种作业车等新能源车辆提供快速充电。 3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国家及各地政府相继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16年12月,国务院批准及公布 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实现当年产销量200 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预计新能源汽车销量未来三年的复合增速将超过35%。汽车的新增产量 及保有量的双增加,对充电设施的配套也提出了需求,带动电动汽车充、换设施行业快速发展。但同时在 政府补贴退坡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链中的生产企业的盈利能力将面监挑战,充电设施行业竞争 将会加剧。对充电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等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性价比要求及质量要求,公司需在技术创新、 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加快及加大投入。 2、电力操作电源产品 电力操作电源产品主要应用在:电力、轨道交通、通信、冶金、化工、石油等行业,作为变、配电系 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向控制、信号设备、测量、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等控制负荷,以及事故照明 及断路器分、合闸操作等动力负荷,不间断提供直流电源的设备。 公司电力操作电源产品主要包括电力操作电源充电模块、监控模块等核心部件及电力操作电源系统。 电力操作电源产品行业应用广泛,其市场需求与国家宏观经济周期紧密相关,近几年我国经济面临去 产能及调整结构,电网建设、轨道交通建设、产业基础建设对电力操作电源设备的需求相对保持平稳。公 司在2017年依靠扎根行业多年形成的品牌优势、产品的丰富性及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电力操作电源产品 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2.84%,较上年同期下降2.79%,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电力操 作电源产品行业领先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380,495,152.89 388,781,963.73 -2.13% 255,825,285.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231,784.24 97,692,781.57 -13.78% 60,581,502.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9,335,401.17 97,506,082.91 -18.64% 62,224,938.0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017.54 11,037,616.49 -93.51% 27,485,837.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900 2.300 -17.39% 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900 2.300 -17.39% 1.43 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21% 50.68% -26.47% 53.38%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908,838,719.64 348,434,926.02 160.83% 290,659,02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10,860,796.89 241,629,012.65 194.20% 143,936,231.08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4,963,760.87 95,086,722.80 138,575,517.41 101,869,15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777,451.51 23,830,198.96 31,885,273.78 14,738,859.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682,523.25 22,130,162.76 30,482,566.49 13,040,148.6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2,418.47 16,436,511.83 23,230,703.70 -38,408,779.5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13,968 15,203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尹伟 境内自然人 45.08% 23,948,954 23,948,954 刘文锋 境内自然人 8.76% 4,654,334 4,654,334 邓琥 境内自然人 8.76% 4,654,334 4,654,334 深圳市前海深 瑞投资管理合 境内非国有 7.27% 3,863,250 3,863,250 伙企业(有限合 法人 伙) 何勇志 境内自然人 2.52% 1,336,802 1,336,802 吕有根 境内自然人 2.25% 1,194,826 1,194,826 毕树真 境内自然人 0.38% 200,374 0 张军 境内自然人 0.36% 191,750 191,250 中信证券股份 国有法人 0.23% 119,966 0 有限公司 钟国强 境内自然人 0.20% 104,192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动的说明 5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于201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迎来了新的起点、踏上了新的征程。新能源汽车产 业作为国家“十三五”计划大力发展产业之一,公司抓住历史契机,坚持务实、创新、实干的作风,公 司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平稳、有序的开展经营。 1、2017年公司经营情况 2017年,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补贴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新的政策落地后,新能源汽 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得到快速推进。在前三季度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在四季度因 受上游供应商的功率半导体器件供应紧缺及价格上涨,造成订单不能按期交付,影响公司营业总收入较上 年同期下降2.13%。市场竞争的加剧、上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公司产品毛利率有一定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495,152.89元,同比下降2.1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231,784.24元,同比下降13.7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334,233.23 元,同比下降18.64%。 2、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工作 (1)公司IPO工作的顺利推进 2017年11月1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新的起点、新的平台,公司将运用好这 个平台,努力做强、做大,以更好的经营业绩来回报股东、员工及社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监管要求,积极推进内控制度建设、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和三会运作等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保证 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研发项目持续推进,产品品类更加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线的研发部门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在汽车充电电源产品线,推出EVR700-15000、 VER700-20000高功率密度产品,并实现了批量销售。在充电电源系统储备了实现柔性充电的技术。 (3)募投项目积极有效的开展 公司上市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逐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2017年12月30日,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 管理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取得了位于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地块的使 用权,在依法依规完成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决议后,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自有产 权土地上实施,有利于集中管理并节省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募投 项目更好的实施和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加快建设审批文件及相关手续的办理,争取在2018年下半年开工 建设。 (4)市场开拓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汽车充电设施领域保持了较稳定的产销量及市场占有率。和华商三优、珠海泰 坦等老客户保持了稳定、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同时开拓了福建安顺等新客户,并实现了批量交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电力操作电源 48,839,424.82 24,624,833.60 49.58% -2.79% 13.57% -7.26% 电动汽车充电电 310,251,739.52 190,914,917.53 38.46% -3.10% 2.48% -3.35% 源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 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 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