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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可瑞: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18-087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2018年12月4日下午14:30时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12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15:00至2018年12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国际E城E1栋11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8
    1.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
理人)13人,代表股份71,721,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3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
份71,720,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1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0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001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7人,代表股份347,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45,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
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72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5,55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04%;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72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5,550股,占出席会议

                                  2/8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04%;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尹伟、邓琥、吕有根、陈京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选举尹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选举尹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1,720,05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45,550股
    3.02《选举邓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1,720,05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45,550股
    3.03《选举吕有根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1,720,05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45,550股
    3.04《选举陈京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1,723,05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48,550股
    4.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辉强、陈立北、黄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4.01《选举周辉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1,720,05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45,550股
    4.02《选举陈立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8
    表决结果:71,720,05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45,550股
    4.03《选举黄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1,722,05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47,550股
       5. 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何勇志、曹敏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5.01《选举何勇志先生为第二届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71,720,05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45,550 股
       5.02《选举曹敏女士为第二届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71,721,85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47,350股
       6. 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6.01 尹伟先生薪酬
    尹伟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因此尹伟先生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8,611,93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
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8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5,55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0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9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2304%。
       6.02 邓琥先生薪酬
    邓琥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董事会秘书,因此邓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3,342,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

                                    4/8
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5,55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0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9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2304%。
    6.03 吕有根先生薪酬
    吕有根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董事,因此吕有根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9,569,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
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45,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04%;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92%;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2304%。
    6.04 陈京琳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 同意71,72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
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45,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04%;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92%;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2304%。
    6.05 周辉强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71,720,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45,55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0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
0.259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2304%。
    6.06 陈立北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1,72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
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45,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04%;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92%;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2304%。
    6.07 黄云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1,72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
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45,55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04%;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2592%;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04%。
    7. 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7.01 聂建华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1,72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
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5,55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0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9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2304%。
    7.02 何勇志先生薪酬
    何勇志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会主席,因此何勇志回避表决。

                                   6/8
    表决结果:同意69,313,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27%;
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407,044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7,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56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5,55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0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9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2304%。
    7.03 曹敏女士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1,72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
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5,55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0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9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230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冰、李晓嫚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7/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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