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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可瑞: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18-08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18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紧
急会议,召集人在会议上做了相关说明。会议由董事长尹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周辉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
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尹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
序号          委员会名称                                    委员
                                  (召集人)
  1           战略委员会              尹伟              黄云、邓琥
                                      1/7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立北               周辉强、吕有根
  3           提名委员会            黄云                 陈立北、尹伟
  4           审计委员会          周辉强                   黄云、邓琥
      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尹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孙晶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
邓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向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5.01 尹伟先生薪酬
      尹伟先生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尹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因此尹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2 孙晶女士薪酬
      孙晶女士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3 邓琥先生薪酬

                                   2/7
    邓琥先生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邓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因此邓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




                                  3/7
附件:简历
    尹伟先生:
    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作经历:1995
年 8 月-1998 年 6 月,就职于上海远大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曾任工程师;1998
年 7 月-2002 年 3 月,就职于上海市英可瑞冶金自动化有限公司,曾任经理;2002
年 4 月创建本公司,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尹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108,117 股,占公司总股本 45.08%;尹伟先
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邓琥先生:
    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作经历:1999
年 9 月-2002 年 2 月,就职于深圳市汇业达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任工程部主管;
2002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英可瑞,历任采购部主管、供应链部主管,现任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
    邓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77,801 股,占公司总股本 8.76%;邓琥先生
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前海深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01%股权。邓琥
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有根先生:
    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作经历:2004
年 7 月-2010 年 4 月,就职于艾默生,历任工程师、项目经理;2010 年 5 月至今,
就职于英可瑞,任新能源产品线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吕有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50,687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5%;吕有根

                                    4/7
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京琳先生:
    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律师。工作经历:1993
年至 1996 年,就职于深圳市邮电局;1996 年至 1997 年,就职于深圳市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任金融部律师;1998 年至今,就职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任高
级合伙人律师;2014 年 4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6 年 3 月 31 日至今,兼任英可瑞董事,协助指导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
不具体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陈京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辉强先生:
    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工
作经历:曾任江西省吉安市粮食局下属合资企业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2001
年至今历任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副经理、经理、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6 年 3 月 31 日至今,兼任英可瑞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 12 日,任深圳爱帝宫母婴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多家
大族激光旗下附属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参见招股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
联交易”之“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企业”。
    周辉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5/7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
象。
       陈立北先生:
       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作经历:1989
年-1999 年,就职于中国有色进出口湖南公司,任深圳公司经理;2000 年-2004
年,就职于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04 年-2010 年,就职于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0 年至今,就职于深圳市同晟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5 年 12 月 8 日至今,兼任英可瑞独立董事。
    陈立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
象。
       黄云先生:
       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作经历:1986
年 8 月-1991 年 10 月,就职于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任助理工程师;1991 年 12
月-1993 年 4 月,就职于深圳和平通信工业总公司,任工程师;1993 年 9 月-1997
年 6 月,就职于深圳泰康信公司,任工程师;1998 年 10 月-2001 年 4 月,就职
于深圳市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中心,任工程师;2001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
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任秘书长;2015 年 12 月 8 日至今,兼任现任英可瑞独立董
事。
       黄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

                                    6/7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孙晶女士:
    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作经历:1995
年-2001 年,就职于丹东市手表工业总公司传动件厂,任出纳;2001 年-2004 年,
就职于荣丹皮革有限公司,任会计;2004 年至今,就职于英可瑞,历任全盘会
计、成本及总账会计、主管会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工作。
    孙晶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前海深瑞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4.66%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向慧女士:
    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作经历:历任
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普乐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6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向慧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
    向慧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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