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9
深圳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
查,并发表如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本次转让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的 71%股权,有利于公司整合
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集中精力做好主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广义变流股权,广义变流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
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
股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转让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的 71%股权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周辉强(签字):________________
陈立北(签字):________________
黄 云(签字):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