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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可瑞: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0-07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
于2018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
权1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51%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6,800万元收购长沙广义变流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义变流”)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
购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根据各方签订的《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瑞泓投资有
限公司、深圳市海亿投资有限公司及、长沙广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颖曜、
薄云雷关于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
让协议》),广义变流已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转让、公司章程修改的工商变更登
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的《营业执照》。英可
瑞已成为广义变流控股股东,持有广义变流51%股份,长沙广义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义投资”)持有广义变流49%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
金收购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3)。
    2、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的议案》。根据容诚会

                                  1 / 10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 出 具 的 容 诚 审 字
[2020]518Z0108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鉴于长沙广义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王颖曜、薄云雷作为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选择业绩承诺方采取股份补偿的方式,经核算,上
述业绩承诺方需向公司补偿广义变流股份数10,131,06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说明及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2)。因业绩承诺方未达成业绩承诺,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按照《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确定选择以股权方式补偿,广义投资应将其持有的广义变流20%
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作为补偿。目前广义投资已将其所持广义变流20%的股
权转让给公司,业绩承诺方已完成2018年、2019年对乙方的业绩补偿义务。
    截止2020年12月28日,广义投资已将其持有的广义变流20%的股权补偿给
英可瑞,并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英可瑞持有广义变流71%股权。
    3、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1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长沙广义变
流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广义变流71%的股权以
7,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沙诚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长沙诚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长沙诚益等签署了《长沙诚益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沙广义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王颖曜、薄云雷关于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以
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向长沙诚益转让其持有的广义变流71%的股
权,交易对价为7,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广义变流的股
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2 / 10
       1、企业名称:长沙诚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T0GR49G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8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信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芳)
       6、注册资本:3000.0001 万人民币
       7、注册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 189 号中部智谷产业园 2 栋
       505
       8、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蒋友清                                1,500                 50.0000%
丁泉军                                1,000                 33.3333%
王巍                                      500               16.6667%
长沙信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0.0001                   0%

               合计                3,000.0001                 100%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长沙诚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经核查,长沙诚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企业名称: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80879692D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 2005 年 10 月 24 日

                                      3 / 10
    5、法定代表人:王颖曜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路北、长桥路东中部智谷工业园第 2
幢东单元 1-6 层
    8、经营范围:轨道交通相关材料及设备的采购、销售;轨道交通相关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及设备维修、保养;软件开发;软件技术
服务;软件技术转让;实验室成套设备生产、加工;集成电路设计;电源设备生
产;电源设备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气机械及
器材、智能节能变压器、综合配电箱、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采矿、冶金、建
筑专用设备、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风能原动设备、潮汐能源原动机、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铁路运输设备、船用配套设备、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的制造;
电气设备生产、修理、服务;电气技术、电源设备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
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1、经核查,广义变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交易标的的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英可瑞持有 71%股权,广义投资持有 29%股
权。
    (三)广义变流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6,716,751.62                  47,710,345.95
 净利润                     -10,368,039.57                  -9,030,922.77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6,235,097.55                 114,926,315.25
负债总额                     73,786,392.17                  62,109,570.30
 净资产                      42,448,705.38                  52,816,744.95
          注: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 / 10
      (四)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将所持有的广义变流 71%的股权以人民币 7,000 万元转让给长沙诚益。
上述定价为交易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广义变流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将发生变化。
      2、公司不存在为广义变流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
      广义变流与公司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元
英可瑞       广义变流    会计科目              款项性质        余额
英可瑞       广义变流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219,236.11
英可瑞       广义变流    应收账款               往来款      346,896.50
       3、长沙诚益与公司在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后,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等签署
的《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瑞泓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海亿投
资有限公司及长沙广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颖曜、薄云雷关于长沙广义变流技
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广义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王颖曜、薄云雷关于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业绩保证合同》
终止。
       五、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长沙诚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信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芳)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 189 号中部智谷产业园 2 栋
505
      乙方(转让方):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伟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科学园区
E1 栋 1101
      丙方(担保方):长沙广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 10
    法定代表人:王颖曜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路北、长桥路东中部智谷工业园 2 栋 5 楼
    丁方(担保方):王颖曜
    身份证号码:4305031973********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团结一村*栋***号
    戊方(担保方):薄云雷
    身份证号码:2302301975********
    住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镇灰埠社区山水芙蓉三期洋房*栋*单元**房
    己方(标的公司):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颖曜
    注册地址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路北、长桥路东中部智谷工业园第 2
幢东单元 1-6 层
    (上述当事人中,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合称为各方。)
    经各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持有的广义变流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相关事宜,
达成如下条款,供各方信守:
    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转让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合计 71%广义变流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全部
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000 万元。丙方放弃对
上述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人民币 1400 万元
股权转让款,鉴于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保证金,乙方同意将该笔保
证金折抵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2.甲方应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800 万元。该笔人民币 2800 万元转让价款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年利率 6%
计算利息,计算至甲方实际支付之日止,该部分利息甲方应于支付第二笔股权转

                                  6 / 10
让款人民币 2800 万元时一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应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400 万元。该笔人民币 1400 万元转让价款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年利率 6%
计算利息,计算至甲方实际支付之日止,该部分利息甲方应于支付第三笔股权转
让款人民币 1400 万元时一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应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400 万元。该笔人民币 1400 万元转让价款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年利率 6%
计算利息,计算至甲方实际支付之日止,该部分利息甲方应于支付最后一笔股权
转让款人民币 1400 万元时一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股权变更手续的办理
    1.甲乙双方同意自乙方收到甲方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1400 万元后的次日,配
合甲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前往工商登记部门办理标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2.甲乙双方在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后,乙方与丙方、丁方、戊方等签署的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瑞泓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海亿投资
有限公司及长沙广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颖曜、薄云雷关于长沙广义变流技术
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广义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王颖曜、薄云雷关于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业绩保证合同》终
止。
         第五条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同意,自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办理完毕之日起即视为乙方将标的股
权交割给甲方,甲方即享有该等股权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
等)。
    2.甲乙双方同意,自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办理完毕之日起,标的股权相关的一
切投资收益、债权、衍生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债务均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包括标
的股权在转让完成前发生的债务、纠纷等也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承诺,其转让的标的股权无任何权利负担或权利瑕疵,自本合同签署
之日起至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前,其不会对该等股权做任何处置或在上面
设定任何权利负担。
    4.甲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承诺自标的股权变更办理完毕后无条件

                                  7 / 10
配合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资产剥离审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有以下情形,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保证金不予退还:(1)甲方
第一笔人民币 1400 万元股权转让款逾期支付超过 3 个工作日;(2)因非乙方原
因导致无法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的。
    2.若甲方未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二笔人民币 2800 万元股权
转让款及相应利息,逾期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则:
    (1)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次股权转让,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和保证金不
予退还;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全部无偿转回给乙方;
    (2)乙方如未单方面终止本次股权转让,则甲方需以人民币 2800 万元为基
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丁方、
戊方同意对甲方上述第二笔人民币 28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的支付承担连
带责任。
    3.若甲方未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三笔人民币 1400 万元股权
转让款及相应利息,逾期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则:
    (1)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次股权转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本次股权交易
总价的 50%作为违约补偿金,即人民币 3500 万元;乙方可以直接从已收取的股
权转让款和保证金中扣除,其它部分款项乙方将不计利息退还给甲方;甲方同意
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全部无偿转回给乙方;
    (2)乙方如未单方面终止本次股权转让,则甲方需以人民币 1400 万元为基
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丁方、
戊方同意对甲方上述人民币 14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4.若甲方未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一次性支付最后一笔 1400 万元股权转让
款及相应利息,逾期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则:
    (1)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次股权转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本次股权交易
总价的 55%作为违约补偿金,即人民币 3850 万元;乙方可以直接从已收取的股
权转让款和保证金中扣除,其它部份款项乙方将不计利息退还给甲方;甲方同意
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全部无偿转回给乙方;
    (2)乙方如未单方面终止本次股权转让,则甲方需以人民币 1400 万元为基

                                  8 / 10
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丁方、
戊方同意对甲方上述人民币 14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5. 本合同签署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从而导致标的股权
转让事宜终止,则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和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按照年利
率 6%计算相应利息,并向甲方另行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作为违约金。
    6.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人民币 14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后次日,乙方应
配合甲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前往工商登记部门办理标的股权转让变更登
记,若乙方未给予配合,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500 万违约金。
       第七条 担保条款
    1.乙方配合甲方办理完股权工商变更后,丙方、丁方、戊方、己方为甲方在
本合同项下的尚未完成义务向乙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
本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利息、违约金等全部义务。
    2.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第二笔人民币 2800 万元股权转让款之前,未经乙
方同意,甲方向其它第三方转让己方的股权不能超过 35.5%,否则乙方有权单方
终止本次股权转让,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不予退还,甲方应将 71%己方股权全部
转回给乙方且向乙方支付总股权出让款的 30%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
商后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应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关于己方尚欠乙方的款项的约定
    己方向乙方申请的人民币 500 万元财务资助需在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归还
并同时支付《财务资助协议》约定的相关财务费用。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七份,各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商局,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六、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广义变流的 71%股权转让给长沙诚益,本次股权转让综合考虑了广义

                                    9 / 10
变流经营情况及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
集中精力做好主业,符合公司当期利益及长远战略发展需要。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最终数据以公司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广义变流控股权,广义变流将不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未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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