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11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5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2021年1月11日下午14:30时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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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国际E城E1栋11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
理人)8人,代表股份99,795,6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574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
99,792,3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572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30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002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6,879,5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9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876,2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4.79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
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792,3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
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876,20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0%;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4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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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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