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1-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英可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就英可瑞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4 号文)核准,公司已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2.5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40.29 元 ( 人 民 币 元 , 下 同 )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28,081,25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43,081,25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85,000,000.00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 验 证 , 并 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 瑞 华 验 字
[2017]4830000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原计划实 项目总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号 施地点 投资 资金投入额
1 智 能 高频 深 圳 市龙 23,500 23,500 《 深 龙华 发 财 《 深 龙 华 环 批
开 关 电源 华 新 区福 备 案 ( 2016 ) [2016]100350
产 业 化项 城 狮 径社 0056 号》 号》
目 区 核 电工
业园 7 号
不涉及生产,根
深 圳 市南 据建设项目环境
智 能 高频
山 区 中山 《 深 南山 发 改 影响评价分类管
开 关 电源
2 园路 1001 7,500 7,500 备 案 ( 2016 ) 理等相关法规不
研 发 中心
号国际 E 0270 号》 纳入建设项目环
项目
城 E1 栋 境影响评价管
理。
不涉及生产、建
不 涉 及生 产 、 设,根据建设项
其 他 与主
建 设 ,根 据 相 目环境影响评价
营 业 务相
3 - 7,500 7,500 关 生 产建 设 项 分类管理等相关
关 的 营运
目 备 案规 定 , 法规不纳入建设
资金
不需要备案。 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管理。
合计 38,500 38,500 -
三、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议案》。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深
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通过公司以自有
资金购置的约 7,592.39 平方米土地上实施上述项目,拟增加“智能高频开关电
源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
新能源基地内,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由 1.5 年变更为 2.5 年,同时募集资金的用
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即“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
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0 年 4 月 25 日。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的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在综合考虑国家政
策、市场环境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情况下,为了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在原来“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上增加“龙岗自
有产权厂房建设”。本次变更的部分募投项目为“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
目 ” , 不涉 及 其他 募 投 项目 。 同意 将 智能 高 频开 关 电源 产 业化 项 目 总投 资
23,500 万元中的 40%用于龙岗区自有产权土地厂房建设,即 9,400 万元用于龙
岗自有产权厂房建设。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使用金额由 23,500 万元变
更为 14,100 万元。募投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除将部分募集资
金用于建设厂房外,其他事项均无变更。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变更后的 原计划投 变更后投资金
项目名称 计划实施地点
号 项目名称 资金额 额
深圳市龙岗区丹荷 智能高频开关电
智能高频开关 23,500 14,100
大道与宝龙二路交 源产业化项目
1 电源产业化项
叉处东南侧新能源 龙岗自有产权厂
目 - 9,400
基地内 房建设
深圳市南山区中山
园路 1001 号国际
智能高频开关 E 城 E1 栋、深圳
2 电源研发中心 市龙岗区丹荷大道 - 7,500 7,500
项目 与宝龙二路交叉处
东南侧新能源基地
内
其他与主营业
3 务相关的营运 - - 7,500 7,500
资金
合计 - 38,500 38,500
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实际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公
司自有资金补充。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的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该项目目前的实
施情况,公司在不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得情况下,公司经过
谨慎研究,同意将“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
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0 年 10 月 25 日。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投资项目 拟投入 实际 投资
号 和超募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额 投资金额 进度
1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23,500.00 9,975.61 42.45%
2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7,500.00 896.77 11.96%
3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7,500.00 7,547.77 100.00%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本次拟延期的“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
源研发中心项目”,其中,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产品、
技术和客户的基础上,提升研发能力,实现产品技术升级和扩展,推进产品、
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将大幅度提升公司技术实
力和产品品质,加快新产品研发速度,扩大公司产品的未来应用领域,提高公
司产品服务的能力。上述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将有效提升公司
业务规模和技术水平,扩大品牌影响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从
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该项目目前的实施情况,公司在不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
主体得情况下,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
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如下:
序 调整前达到预计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计可使
项目名称
号 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2020 年 10 月 25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2020 年 10 月 25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公司此前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延期,导致该项目报批、
落地建设等时间超出公司项目可使用状态时间。同时项目进入落地实施后,建
设阶段的前期办理相关手续等花费较多时间,加上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的影响,以及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项目建设受周边配套、施工环境等因素影
响较大,实际建设周期出现较长时间延后,可开工建设天数亦不足预期,造成
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截至目前,公司已在该宗土地上完成了主体建筑的建设,正在进行后期装
修、验收等工作,公司考虑后续受到研发设备选型、采购付款周期等影响,预
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发挥
募集资金作用,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进行调整,将上述募投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
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
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
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
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等未发生调整,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
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英可瑞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龙 敏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