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29
深圳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
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
事求是的原则,在仔细审阅了《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
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事前审核,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公司通过设立参股公司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拓展战略布局;各出
资人按照持股比例以现金出资,所涉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自
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周辉强(签字):________________
陈立北(签字):________________
黄 云(签字):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