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9
深圳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
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
查,并发表如下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符合对外投资和
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公司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周辉强(签字):________________
陈立北(签字):________________
黄 云(签字):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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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