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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可瑞: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董事会秘书邓琥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1年4月27日以公
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
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2021年5月18日下午14:30时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1/ 5
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国际E城E1栋11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
理人)8人,代表股份99,446,4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330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
99,406,0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302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43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028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6,916,5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2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876,1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4.79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4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28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
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446,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16,53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5
    表决结果:同意99,446,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16,53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446,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16,53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446,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16,53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435,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05,83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3%;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3/ 5
份的0.15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446,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16,53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99,446,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16,53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446,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16,537股,占出席会


                                    4/ 5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446,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16,53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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