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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可瑞: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02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伟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1年11
月1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2021年12月2日下午14:30时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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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国际E城E1栋11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
人)13人,代表股份106,200,1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308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
106,193,8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304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26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004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
5,993,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9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987,3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3.79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
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尹伟、邓琥、刘文锋、杨光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候选人:《选举尹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4,197,137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987,391股
    1.02.候选人:《选举邓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3,526,105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987,391股


                                  2/5
       1.03.候选人:《选举刘文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3,526,105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987,391股
       1.04.候选人:《选举杨光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3,526,105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987,391股
       2.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红日、净春梅、刘晨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01.候选人:《选举吴红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3,526,104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987,390股
       2.02.候选人:《选举净春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3,526,104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987,390股
       2.03.候选人:《选举刘晨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1,529,378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987,390股
       3.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何勇志、王胜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候选人:《选举何勇志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06,193,861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987,389股
       3.02.候选人:《选举王胜东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06,193,861股


                                    3/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987,389股
    4.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198,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92,38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1,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198,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92,38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1,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198,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92,38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1,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4/5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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