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伟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1年11 月1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2021年12月2日下午14:30时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1/5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国际E城E1栋11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 人)13人,代表股份106,200,1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308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 106,193,8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304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26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004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 5,993,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9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987,3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3.79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 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尹伟、邓琥、刘文锋、杨光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候选人:《选举尹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4,197,137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987,391股 1.02.候选人:《选举邓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3,526,105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987,391股 2/5 1.03.候选人:《选举刘文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3,526,105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987,391股 1.04.候选人:《选举杨光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3,526,105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987,391股 2.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红日、净春梅、刘晨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01.候选人:《选举吴红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3,526,104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987,390股 2.02.候选人:《选举净春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3,526,104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987,390股 2.03.候选人:《选举刘晨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1,529,378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987,390股 3.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何勇志、王胜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候选人:《选举何勇志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06,193,861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987,389股 3.02.候选人:《选举王胜东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06,193,861股 3/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987,389股 4.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198,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92,38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1,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198,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92,38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1,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198,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92,38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1,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4/5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