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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可瑞: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2-23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何勇志先生、王胜东先生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何勇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拟新增“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
“上海基地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
额 23,320.21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
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其中使用产业化
项目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研发中心项目 3,000 万元募集资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变更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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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质量,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做好产业布局及产能规
划,依靠地理环境优势更好的吸引研发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今
后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有效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
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能够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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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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