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2-23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尹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拟新增“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
“上海基地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
额 23,320.21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
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其中使用产业化
项目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研发中心项目 3,000 万元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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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变更调整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
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质量,并合理有
效地配置资源,做好产业布局及产能规划,依靠地理环境优势更好的吸引研发人
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
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关联董事尹伟先生、刘文锋先生、邓琥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
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了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了相应的
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
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关联董事尹伟先生、刘文锋先生、邓琥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
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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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
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
5.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对象实
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
资格,相应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
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
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宜,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
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规定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0.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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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尹伟先生、刘文锋先生、邓琥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
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日公布的《关于召开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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