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2-03-0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3 月 4 日。
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现
场沟通等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有关异议,监事会负责记录有关信息。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
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此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尹伟先
生,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邓琥先生、刘文锋先生。上述人员符合公
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
的实施目的。
因此,本激励计划将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