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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可瑞: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12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2022年3月11日下午14:30时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3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国际E城E1栋11楼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伟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2年2月23日
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1/ 5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
份104,386,3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15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04,383,779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66.15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6%。
    2.中小股东出息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942,9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5.03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940,345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03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0016%。
    (九)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
士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
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716,0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19%;
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2,667,758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72,587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3808%;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327%;弃权2,667,7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2/ 5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5865%。
     2.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
股东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576,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2%;
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反 对 2,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有表决权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反对:2,600
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
股东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576,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2%;
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反 对 2,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有表决权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反对:2,600
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3/ 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
股东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576,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2%;
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反 对 2,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有表决权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反对:2,600
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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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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