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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可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对英可瑞 2021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4 号文)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0.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081,2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3,081,25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00003 号)。
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
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
见下表:

                                    1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85,000,0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1,299,103.40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84,201,557.33
          2021 年度使用金额                       37,097,546.07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                30,056,707.9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93,757,604.54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1,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                     142,757,604.54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制定了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管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
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
     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监管协议”)。每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签署一份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新
增“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上海基地
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



                                      2
  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其中使用产业化项目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研发中心项目 3,000 万元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负责上海基地项目实施的子公司
  上海瑞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及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73010122000071425          73,730,272.3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洲村支行     51930188000001051          62,334,063.9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东支行   44250100000100000747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东支行   44250100000100002208             0.00
              合    计                                             136,064,336.28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东支行银行账号 44250100000100000747 于 2020

  年 12 月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
  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3
    六、会计师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
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发表意见为:英可瑞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相关公告及支持文件、项目进展情况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英可瑞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
形;英可瑞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龙 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                                           38,5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09.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129.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
                            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是否达
                            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生重大变
                                                                      (2)                                                       效益
                            部分                                             =(2)/(1)                                                 化
                            变更)
                                                                                                   2021 年 12 月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是   23,500.00   23,500.00     3,161.58       13,137.20   55.9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1 日
                                                                                                   2021 年 12 月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是    7,500.00    7,500.00        548.17       1,444.94   19.2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1 日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否    7,500.00    7,500.00                     7,547.7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8,500.00   38,500.00     3,709.75       22,129.91



                                                                      6
                              不适
超募资金投向
                              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8,500.00   38,500.00      3,709.75   22,129.91
                                                               1、针对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由于公司此前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和延期,导致该项目报批、落地建设等时间超出公司项目可使用状态时间。同时项目
                                                               进入落地实施后,建设阶段前期办理相关手续等花费较多时间,加上 2020 年初疫情的
                                                               影响,以及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项目建设受周边配套、施工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实际建
                                                               设周期出现较长时间延后,可开工建设天数亦不足预期,造成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形成的资产主要为项目
                                                               用地、厂房及仪器设备等,目前项目已投入使用。同时根据宝龙工业区片区产业规划及
                                                               最新环评政策的要求,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公司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具体的实施内容有所调整,因此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进度不及预期。
                                                               2、针对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根据公司的产业布局及发展需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取得深圳南山留仙洞联合总部用地及于 2020 年 4 月取得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
                                                               区工-280 号地块的产业用地,结合地域的人才优势、方便后期引进高水平研发人才。
                                                               公司规划在南山、上海分别设立研发中心,公司“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根
                                                               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施地点的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所产生的效益,研发募投项目计
                                                               划在公司自有物业上进行实施,需待相关物业建设完成后再安排实施,从而造成研发中
                                                               心项目的投资进度不及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7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
                                     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至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新能源基地内,拟增加“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丹荷
                                     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的约 7,592.39
                                     平方米土地上实施上述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由 1.5 年变更为 2.5 年,即募投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4 月 25 日变更为 2020 年 4 月 25 日,同时募集资金
                                     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适用
                                         1、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4 月 10 日,公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司已将上述 5,0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9 年 4 月 10 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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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6,900.00 万元。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 9,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9000 万元。
                             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 9,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余额为 5100 万元。
                                  1、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5,000.00 万元自有资金用
                             于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由商业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
                             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10,300.00 万元。
                                  2、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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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5,000.00 万元自有
                                           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现金管理拟购
                                           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
                                           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保本理财产品余额
                                           13,331.00 万元。
                                               3、2021 年 10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保本理财产
                                           品余额 14,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 19,375.76 万元,扣除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充流动资金 5,100.00 万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 14,275.76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 14,000.00 万元。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理违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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