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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可瑞: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1-03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治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核查,并就上述议案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表现
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
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能
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   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净春梅(签字):________________


    吴红日(签字):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