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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8-09-1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伦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胜可                   联系电话:0531-68889196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学彦                   联系电话:021-2031501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凯伦股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份发布的三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
                                        告等在内的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
                                       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事后进行了补充
                                       审阅,认为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
                                       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事后进行了补充
                                       审阅,认为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
                                       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事后进行了补充
                                       审阅,认为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 1-6 月,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合计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不适用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7 月 6 日
                                       1、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上市公司董监高、股东持股变动规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股份、
                                                      是               不适用
持股意向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8 年 4 月 23 日,凯伦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樊海东先生因
                                             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凯伦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中泰证券授
                                             权陈胜可先生接替樊海东先生担任凯
                                             伦股份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18 年 7 月 20 日,凯伦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战肖华女士因
                                             工作岗位变动,不再负责凯伦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中泰证
                                             券授权张学彦女士接替战肖华女士担
                                             任凯伦股份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


                                             2018 年 5 月 2 日,广东证监局向中泰
                                             证券出具了《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8]8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
                                             报送广东证监局;
                                             2018 年 5 月 15 日,山东证监局向公司
                                             出具了《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查 次 数 监 管 措 施 的 决 定 》( [2018]35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山东
                                             证监局;
                                             2018 年 6 月 15 日,山东证监局向中泰
                                             证券淄博桓台中心大街证券营业部出
                                             具了《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淄博
                                             桓台中心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
                                             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18]41 号),相
                                             关主体目前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胜可         张学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