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7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300,000 股,占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凯伦股份”、“发行人”)总股本的 4.861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1776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673 号)同意,公 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400 万股,首次 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200 万股。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 5,760 万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 7,200 万股增至 12,960 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2,960 万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为 9,72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钱茂荣、姚建新、曹美云。 (一)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自愿锁定股份等承诺及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具体承诺内容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人相关股东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相关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发行人相关股东未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相关股东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 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发行人相关股东因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相关股东将在获得收 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发行人相关股东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相关股东将向发行人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且无后续追加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0 月 26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6,3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861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3 名。 (四)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 数量 流通数量 1 钱茂荣 2,700,000 2,700,000 2,700,000 2 姚建新 2,700,000 2,700,000 2,700,000 3 曹美云 900,000 900,000 900,000 合 计 6,300,000 6,300,000 6,300,000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增加 减少 ①有限售条件股份 97,200,000 6,300,000 90,900,000 ②无限售条件股份 32,400,000 6,300,000 38,700,000 ③股份总数 129,600,000 129,600,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伦股份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凯伦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凯伦股份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凯伦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事 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