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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增持完成的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4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
                            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收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钱倩影女士的通知,其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钱倩影女士
     2、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钱倩影女士直
 接持有公司股票 794,8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钱倩影女士持有凯伦控股
 投资有限公司 10%的股权,并通过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4,96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
     3、增持主体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止至本公告日,钱倩影女士增
 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本次增持详细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股) 成交均价(元/股) 成交金额(元)


 钱倩影    集中竞价   2017.11.29     130,000           34.56        4,493,079.00
                       2017.11.30      156,600           35.14         5,502,163.42

钱倩影     集中竞价    2017.12.14       77,058           32.30         2,489,087.36

                       2017.12.15       77,900           32.24         2,511,193.00

    注: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72,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 57,600,000 股,

公司股份总数由 72,000,000 股增至 129,600,000 股。钱倩影女士持有公司的股数由 441,558

股增至 794,804 股。

    3、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
续竞价、大宗交易等)或通过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钱倩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钱倩影女士持有凯伦控
股投资有限公司 10%的股权,通过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60,000 股。
    本次股份增持期间,钱倩影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41,5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此外,根据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增后钱倩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794,8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同时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已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截至目
前钱倩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794,8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

    四、相关承诺

    增持期间,钱倩影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441,558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1%
(转增后钱倩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794,8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公司实
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后,钱倩影女士直接持
有公司 794,8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增持数量及比例均在增持计划范
围内,并且钱倩影女士在本次增持期间未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
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严格履行承诺
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钱倩影女士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律师专项核查意见的结论意见

    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股份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
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份增持尚待公
司就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增持人本次股份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七、备查文件

    1、钱倩影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