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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拓展高分子防水材料在屋顶分布式光伏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巩固公司高分
子市场竞争地位,更好地实施业务发展战略,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凯伦股份”)拟与浙江联盛合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盛新能源”)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其中公司拟占股 40%,联盛新能源拟占股 60%。合资公司将充分利用凯伦股份在
“全生命周期光伏屋顶”(CSPV)系统的竞争优势,以及联盛新能源在太阳能光
伏电站开发和项目运作的丰富经验,共同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
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联盛合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071087190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何旖莎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 1277 号启迪科技园(宁波)1
号 16-1 室(A 栋 1602)
      经营范围: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技术研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工程施工;新能源产业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
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逆变器、汇流箱、变压器、支架、电线电缆、电力设
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盛新能源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名称:上海联盛凯伦新能源有限公司
      合资注册地址:上海市
      合资法定代表人:何旖莎
      合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合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
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仪器仪表销售。(最终以公司登
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出资方式

  1          凯伦股份              3,200                40%         货币出资

  2         联盛新能源             4,800                60%         货币出资

           合计                    8,000               100%

      以上信息最终均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联盛合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资情况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整(大写:捌仟万元整)。甲方出
资人民币 4,800 万元(肆仟捌佰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60%。乙方出资
人民币 3,200 万元(叁仟贰佰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0%。

       (二)合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1、合资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
力机构。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股东会从甲方推荐
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二名,乙方委派一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
甲方从其所推荐的董事中指定,董事长担任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从甲方推荐的候选人中
选举产生一名。

       (三)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则该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必要的款项,以使另一方处于
如该方适当履行了相关义务时其所处的地位,且该方应就另一方和合资公司因其
该等违约可能直接遭受的任何损失、损害、费用、开支、责任和索赔进行赔偿。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五、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双方将按照“战略协同,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将各方资金优势、规模化经营优势、市场化管理、专业技术优势有机融合,遵循
市场化定价原则,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进双方全方位、多层次的战略合作。有
利于凯伦股份拓展高分子防水材料在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完善公司产业布
局,更好的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
义。
    该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独立财务核算,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加强各项管理。
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该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行业竞争、人力资源和宏
观政策影响等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
运作,并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培养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
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六、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