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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1-25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未发生不得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 46 名参与本次解锁的激励
对象具备申请解锁的主体资格,满足《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
司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解锁安排符合《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该 46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
关解锁手续。

    二、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鉴于公司原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根据《激
励计划》的规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29,6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对象 2020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其中
1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符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同
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未满足解锁条件的合计 64,800 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不符合第三个解锁
期全部解锁的条件,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未满足解锁条件的
合计 50,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
对上述 9 名激励对象未满足解锁条件的合计 244,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
购注销手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殷俊明                 朱冬青                  李    力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