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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21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有利于增强公
众投资者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
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具备相应自有资金和
支付能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研发能力、资金状况、
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
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相关事项。

    二、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是为了有效规
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锁定汇兑成本,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已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
控制风险。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殷俊明                 朱冬青                    李   力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