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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21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以专人送达方式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
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结合当前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
需要,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管理层将
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
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
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8 元/股
(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实施
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
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8 元/股
(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0,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份总数为 7,142,857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8319%;按照本次回购
资金总额下限 10,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3,571,428 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15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
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系以公司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
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使公司保持
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的需求。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与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
限为该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