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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3-28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凯伦”、
“债务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同时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以下简称 “贷款人”、“乙
方”)于南充市顺庆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确保
四川凯伦与乙方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
甲方自愿为乙方对债务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额
度为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
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11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300MA68TNL26G

    注册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嘉南大道河西二段 1 号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新光

                   新型节能环保建筑防水材料、防腐材料、轨道交通专用防水材料、建
                   筑保温材料生产、销售。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
    经营范围       材料(不含石灰、砂石料);建筑机械成套设备研发、销售及技术服
                   务;普通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四川凯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四川凯伦 100%的股份。
    (三)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6,965,712.88                  244,655,573.93

     负债总额               244,789,006.08                  230,884,154.79

         净资产              2,176,706.80                    13,771,419.14

         项目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9,865,036.53                   10,977,014.16

     利润总额               -11,594,712.34                   -7,021,902.67

         净利润             -11,594,712.34                   -4,959,865.03


    被担保方四川凯伦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条款
如下:
    (一)保证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金额
    本合同约定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是指乙方向主合同债务人发放授信而发生的
一系列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票据贴现、商票保贴、押汇、保理、
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银行业务。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折合人民币伍仟
伍佰万元整。
    (二)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
    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
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
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
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
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
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
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四)保证期间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
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
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
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贴,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
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经
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此次担保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
规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35,000 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25,500 万元(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3.91%,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均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签订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