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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1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
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 2021 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
司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
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实际控制人钱林
弟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0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
备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8、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
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
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
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 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运行良好,2021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资产收购、出售等行为,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
东权益或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审核
意见: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各重大事项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八)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
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
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
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
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发生。

    三、2022 年的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开展监督、
检查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审计
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正确行
使监事会的职能,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高管
团队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点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借助内部
管理机制的提升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及对外担
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4、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
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
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