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1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核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提议继
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授权董事长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
商确定审计费用。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
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公司
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殷俊明 朱冬青 李 力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