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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冬青)2022-04-21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谨慎、认真
地行使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和监督职能,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
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朱冬青             11            11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0

       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下列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关于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同意
                                      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3 月 23 日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次会议                                                       同意
                                      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同意
                                      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021 年 3 月 29 日                                                                    同意
                       三次会议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
2021 年 6 月 4 日
                       六次会议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
2021 年 6 月 24 日                                                                    同意
                       七次会议       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的独立意
2021 年 7 月 8 日                                                                     同意
                       八次会议       见》
2021 年 8 月 26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同意
                        九次会议       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同意
                                       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同意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同意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11 月 24 日                    立意见》
                        十二次会议
                                       《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同意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走访和调研,深入了解了公
       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实地考察了其经营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
       进行座谈,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本人还通过电话
       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界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
       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
       的职责。

            五、自律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能自觉地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自律,
       对获知的公司内幕信息、商机、科研技术成果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能够进行严
       格保密。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维护公司利益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021 年度,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1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特别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
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
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尽力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
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朱冬青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