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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8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聘
任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
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具备履行相
应职责所需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
    同意聘任霍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殷俊明                 朱冬青                    李   力




                                                      年      月   日